昨日,相互寶的首例賠審案件上線,5小時后卻被申請人“喊停”。
據了解,5個小時中,有超過25萬相互寶“賠審員”參與了討論和投票,成為迄今為止規模最大的網絡爭議解決案例。相互寶方面表示,尊重申請人的意愿,后續將使賠審機制更人性化。
相互寶的首例賠審案信息顯示,相互寶成員唐某因意外跌入洪澇溝中,隨后深度昏迷。于是,家屬向相互寶發起了互助金申請。但是,調查員在核查中發現,唐某在加入相互寶前因為皮肌炎需遵醫囑長期服用激素藥物。這一點不符合相互寶的健康告知要求,所以調查員做出了不給予互助金的初步審核結果。但在唐某家屬看來,皮肌炎并非導致意外和昏迷的原因,連續服藥的情況也早在兩年前,并不違背健康要求。
因為存在爭議,這個案件交給了相互寶的賠審團來審議。賠審開始后,不到30分鐘就有1萬名賠審員進行了投票。微博等網絡平臺上,網友的討論成千上萬,甚至直接推動了百度上“皮肌炎”的搜索量直線上升。

從投票過程和留言看,相互寶賠審員對于案件的分歧較大。反對給救助金的賠審員認為,成員應該在嚴格遵守健康要求的前提下加入,并且沒有證據能證明昏迷與既往病史沒有關系。而支持給救助金的賠審員則認為,申請人昏迷是因為意外,與皮肌炎沒有關系,而且相互寶帶有公益性質,就應該能幫一個是一個。
按照相互寶的規定,賠審團審議的時間一般為24小時。但因為申請人家屬要求,這場賠審在開始5個小時后被喊停。最終,有25萬賠審員參與了投票,58%的賠審員投了反對票,42%的賠審員投了支持票。從投票結果看,申請人還是無法獲得救助金。
賠審團是支付寶在保險、互助服務上推出的一項創新的爭議解決機制。當機構的核查意見不能得到用戶認可時,用戶可以發起賠審,由全體賠審員兼顧情理做出最終決定。在相互寶上,通過考試的賠審員已經有90萬人。
每次審議中,賠審員需要堅持“客觀、透明、誠信、公正”的原則進行投票表決,有效投票數大于或等于1000票時,審議結果有效。50%以上的賠審員票數支持代表審議通過,申請人可以獲得互助金。

實際上,賠審團機制起源于阿里集團的大眾評審機制。2012年,阿里大眾評審正式運行,最先將這種“眾評”模式運用在網絡交易糾紛的解決中。隨后,大眾評審模式被螞蟻金服借鑒到保險、網絡互助等領域,延伸出了賠審團機制。例如,螞蟻保險旗下的公益保險項目“寶貝守護計劃”就已經成功審議案件19起,認證的賠審員超18萬人。目前,這個起源于阿里經濟體的“眾評”模式,也逐漸被其他公司借鑒,成為互聯網平臺成員共治、解決爭議的重要機制之一。
相互寶≠保險
依托支付寶強大的流量平臺,“相互保”一上市就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螞蟻保險、信美相互聯手推出的產品,關鍵在于支付寶芝麻信用650分及以上的螞蟻會員(60歲以下)無需交費,即可參與其中,獲得包括惡性腫瘤在內的100種大病保障。在他人患病產生賠付時,其他會員參與費用分攤,單一案例最高分攤金額0.1元;自身患病則可一次性領取保障金。產品上線9天參與人數便超過1000萬,并在一個月左右時間超過2000萬,一度被稱為保險業的“余額寶”。
然而,我國相對完善且非常嚴苛的保險管理制度下很難給與“相互保”成長空間,上線沒有多久,支付寶就發布公告稱,原“相互保”升級為“相互寶”,不再對接《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相互保團體重癥疾病保險》,產品正式從互聯網保險轉型為一款基于互聯網的互助計劃。
互聯網的互助計劃并不是什么新鮮產物,不過相比嚴苛的保險管理機制,相對靈活和可以避開咳咳,軒爸這里就不明說了,大家都懂吧!
“相互寶”形式上雖然有變,但依然融入支付寶強大的品牌背書,以實名制為基礎的信用風控、大數據同質風險甄別、區塊鏈技術等,帶動網絡互助行業的穩定健康發展。當然,實際上只要擁有足夠龐大的流量和號召力,騰訊、京東、百度這些巨頭同樣可以玩網絡互助,只不過前提是能夠獲得足夠的用戶流量支持。

而另外一個需要大家注意的是網絡互助行業當前本身是缺少一些行業監管和相關針對性法律法規的,也就是說,現有“互助計劃”經營主體沒有納入保險監管范疇,部分經營主體的業務模式存在不可持續性,相關承諾履行和資金安全難以有效保障,且個人信息保密機制不完善,容易引發會員糾紛,蘊含一定潛在風險,當然,認定阿里和支付寶絕對沒有問題的顯然也是可以的。
“互助計劃”非保險
“互助計劃”由來已久,一般是以較低的費用吸引人們加入,成為“互助計劃”的會員。如果會員發生“互助計劃”包含的情況時,其他會員均攤費用,會員數量越多,分攤金額越低的一種相互幫助計劃。
早在2015年,原中國保監會就曾多次公開強調,現有“互助計劃”經營主體沒有納入保險監管范疇,部分經營主體的業務模式存在不可持續性,相關承諾履行和資金安全難以有效保障,且個人信息保密機制不完善,容易引發會員糾紛,蘊含一定潛在風險。
雖然水滴互助、水滴籌、相互寶等發展勢頭相當不錯,但也不可否認同心互助、八方互助等暫停運營的互助平臺。
按照疾病發生率測算,網絡互助平臺的分攤遠不只眼下的費用,但目前網絡互助平臺不僅沒有針對相關的承諾安排社會公眾可以信任的兌現機制,同時向社會不特定群體做出的承諾存在明顯技術障礙,使之難以兌現。
除了大數據概率邏輯外,核保理賠、第三方審核等等環節也是互聯網互助計劃的薄弱環節,其同傳統保險相比,在靈活性和宣傳推廣上的確具有不小的優勢,但它畢竟不是真正的保險產品,互助計劃平臺更非八年公司,嘗鮮下或許問題不大,但切不可本末倒置!
